中药代煎服务费明码标价了!多省份通知已出,快看看你所在省份官宣了吗?

发布者: 浏览: 发布时间:2026-07-06 文章来源:

近日,河北、福建、青海三省正式发布相关通知,明确了中药代煎服务费、中药配方颗粒服务费等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标准,患者接受代煎服务从此更加透明、规范。

这一系列动作的政策源头,可以追溯到今年2月国家医保局发布的《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(试行)》。该指南将药学服务统一规范整合为10项,涵盖门诊诊查费(药学门诊)、住院诊查费(临床药学)、居家药学服务费、中药代煎服务费、中药配方颗粒调剂费、药物浓度测定费等多个项目,为各地制定药学服务价格提供了统一基准。



河北省



河北省医疗保障局于6月23日发布《关于规范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》(冀医保函〔2026〕44号),明确自2026年9月15日起执行新标准,同步实行中药配方颗粒零差率政策。


根据通知,中药代煎服务费按付收费,指导价格为:4元/付(省),3.6元/付(市);医保类别为甲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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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



福建省医疗保障局于6月8日印发《关于规范整合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》(闽医保〔2026〕35号),同样是9月15日起执行。有效期5年,并同步实行中药配方颗粒零差率政策。



根据通知,中药代煎服务费按付收费,指导价格为:4元/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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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海省



青海省医疗保障局于6月15日发布《关于调整病理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》(青医保局发〔2026〕9号),明确自6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,各有关医疗机构需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政府指导价,不得上浮。


根据通知,中药代煎服务费按付收费,指导价格为:5元/付,医保支付类型为丙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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